经州人民政府同意ღ✿★,现将修订后的《红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ღ✿★。《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60号)同时废止ღ✿★。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ღ✿★,落实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应急体制改革有关部署ღ✿★,建立健全红河州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ღ✿★,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ღ✿★、规范化ღ✿★、现代化水平ღ✿★,合理调配救灾资源ღ✿★,提高应急救助能力ღ✿★,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ღ✿★,维护受灾县市社会稳定ღ✿★。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红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ღ✿★,结合我州实际ღ✿★,制定本预案ღ✿★。
坚持人民至上ღ✿★、生命至上ღ✿★,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ღ✿★;坚持统一指挥ღ✿★、综合协调ღ✿★、分级负责ღ✿★、属地管理为主ღ✿★;坚持党委领导ღ✿★,政府主导ღ✿★、综合协调ღ✿★、分级负责ღ✿★、属地管理ღ✿★;坚持依靠基层ღ✿★,社会参与ღ✿★,群众自救ღ✿★,社会互助ღ✿★;坚持安全第一ღ✿★,预防为主ღ✿★,灾害防范ღ✿★、救援救灾一体化ღ✿★,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ღ✿★。
州防减救委(以下简称州防减救委)为全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ღ✿★,负责组织ღ✿★、领导全州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ღ✿★。
州防减救委主要职责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ღ✿★,落实党中央ღ✿★、国务院ღ✿★,省委ღ✿★、省政府和州委ღ✿★、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ღ✿★;研究审议州级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政策与规划ღ✿★、重要制度ღ✿★、重点工程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ღ✿★,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ღ✿★;研究部署ღ✿★、指导协调全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ღ✿★,分析全州自然灾害形势ღ✿★,研究解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ღ✿★,履行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指挥部职责ღ✿★;组织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ღ✿★,协调ღ✿★、配合国家和省级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ღ✿★,统筹加强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防范预警处置信息共享ღ✿★;按规定协调衔接驻红河州解放军ღ✿★、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ღ✿★、森林消防队伍ღ✿★、专业救援队伍ღ✿★、社会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ღ✿★;统筹协调开展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工作ღ✿★,做好群众生活保障ღ✿★、维护群众生产ღ✿★、生活秩序ღ✿★;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和培训ღ✿★,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州级及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ღ✿★;完成州委ღ✿★、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ღ✿★。
州防减救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防减救委办)设在州应急局ღ✿★,负责与各有关部门ღ✿★、县市的沟通联络ღ✿★、政策协调ღ✿★、信息通报等ღ✿★;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ღ✿★、灾害救助等工作ღ✿★,协调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和措施ღ✿★。
州防减救委成员单位由州委宣传部ღ✿★、州委社会工作部ღ✿★,州发展改革委(含州国动办)ღ✿★、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含州通管办)ღ✿★、州教育体育局ღ✿★、州科技局ღ✿★、州公安局ღ✿★、州民政局(含州慈善总会)ღ✿★、州财政局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天有喜50集预告片ღ✿★、州生态环境局ღ✿★、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ღ✿★、州交通运输局ღ✿★、州农业农村局ღ✿★、州水利局ღ✿★、州商务局ღ✿★、州文化和旅游局ღ✿★、州卫生健康委ღ✿★、州应急局ღ✿★、州外办ღ✿★、州国资委ღ✿★、州市场监管局ღ✿★、州广电局ღ✿★、州能源局ღ✿★、州林草局ღ✿★、州统计局ღ✿★、州粮食和储备局ღ✿★、州地震局ღ✿★,蒙自军分区ღ✿★,武警机动第二总队第八支队ღ✿★、武警红河支队ღ✿★,州红十字会ღ✿★,州气象局ღ✿★、红河金融监管分局ღ✿★、蒙自海关ღ✿★、省水文局红河分局ღ✿★、红河供电局ღ✿★、开远工务段ღ✿★、州邮政管理局ღ✿★、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ღ✿★、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ღ✿★、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ღ✿★、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ღ✿★、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ღ✿★,应急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等单位领导组成ღ✿★。
州委宣传部ღ✿★: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ღ✿★,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ღ✿★;统一发布灾情和抗灾救灾信息ღ✿★;统筹协调指导涉事地区或部门开展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ღ✿★。
州委社会工作部ღ✿★:负责统筹处理因灾群众上访ღ✿★、信访及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工作ღ✿★;统筹指导有关部门ღ✿★、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服务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ღ✿★。
州发展改革委(含州国动办)ღ✿★:负责制定或指导受灾县市制定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或灾后恢复生产生活实施方案ღ✿★;承担军民融合有关政策监管ღ✿★、协调及落实ღ✿★,协助受灾县市政府做好符合中央预算内支持条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申报工作ღ✿★,帮助受灾县市做好恢复重建工作ღ✿★;指导灾区编制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协调有关方面实施ღ✿★;指导ღ✿★、协调本行业领域应急救援物资综合保障ღ✿★。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含州通管办)ღ✿★: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业领域参与救灾工作ღ✿★;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ღ✿★,组织州内通信企业开展受灾县市公用通信网络保障工作ღ✿★,高效ღ✿★、合理组织机动应急通信保障资源ღ✿★,最大限度保障受灾县市公用网络通信畅通ღ✿★。加强基层应急通信装备ღ✿★、设施建设ღ✿★,根据灾害预警提前预置卫星通信装备ღ✿★、卫星电话ღ✿★、专业无线对讲机及其他通信装备ღ✿★,提升受灾县市应急通信抢通ღ✿★、保通ღ✿★、畅通能力ღ✿★;负责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抢险救灾ღ✿★、停工停产ღ✿★、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ღ✿★、复工复产等工作ღ✿★。
州教育体育局ღ✿★:负责统筹组织ღ✿★、督促行业内防灾减灾技能演练ღ✿★,对受灾县市师生实施紧急避险和转移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ღ✿★、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
州科技局ღ✿★:负责开展应对重大灾害科学技术研究ღ✿★,支持实施有关科研项目ღ✿★;提供科技方面综合咨询建议ღ✿★,协调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应急救灾工作ღ✿★;为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技支撑ღ✿★。
州公安局ღ✿★:负责对灾区重要目标的警戒ღ✿★、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ღ✿★,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ღ✿★。
州民政局(含州慈善总会)ღ✿★:负责因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善后处理ღ✿★,做好灾后临时生活救助和困难救助ღ✿★;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ღ✿★,协助应急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ღ✿★;承担行业系统在灾害过程中的损失评估工作ღ✿★、统计本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ღ✿★:负责指导灾区群众就业ღ✿★、养老ღ✿★、医保等政策落实ღ✿★;承担协调组织受灾县市人员技能培训和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ღ✿★;统筹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参与抢险救灾人员的表彰奖励制度ღ✿★;统筹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执行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ღ✿★。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ღ✿★: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ღ✿★,组织地质灾害的调查ღ✿★、监测ღ✿★、趋势预测ღ✿★,负责地质灾害项目的防治指导和救灾措施落实ღ✿★,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ღ✿★;协助县市政府及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治理实施方案ღ✿★。
州生态环境局ღ✿★:负责灾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ღ✿★,对灾区环境进行监测ღ✿★、预警和环境进行综合评估ღ✿★,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置等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ღ✿★: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日常管理工作ღ✿★,督促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标准和城乡设防能力的落实ღ✿★;参与应急抢险救灾ღ✿★,组织应急抢险施工队伍抢修受损的市政基础设施ღ✿★,尽快恢复其功能ღ✿★;组织指导并安排灾后过渡性安置ღ✿★;组织对灾区建(构)筑物和民房受损情况的应急评估及鉴定ღ✿★;协同参与灾情核查及评估ღ✿★;参与制定灾害恢复重建规划ღ✿★,在职责范围内按有关审批程序ღ✿★,加快灾后重建工程的审批ღ✿★;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修复ღ✿★、重建等工作ღ✿★。
州交通运输局ღ✿★:抢修被毁公路ღ✿★、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ღ✿★,负责抗灾救灾人员ღ✿★、物资的公路运输和组织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运输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农业农村局ღ✿★:负责灾区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ღ✿★,灾区群众因灾返贫监测尊龙凯时ღ✿★,落实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农业防治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和日常应对物资的储备ღ✿★,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ღ✿★;承担行业系统在灾害过程中的损失评估工作ღ✿★、统计本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水利局ღ✿★:负责组织ღ✿★、指导全州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ღ✿★,组织实施水旱灾害的监测ღ✿★、预警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ღ✿★;对江河ღ✿★、湖泊ღ✿★、水库等实施防治治理ღ✿★,对河道来水统一实施调控和调度ღ✿★,确保安全度汛ღ✿★;负责灾后损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及治理ღ✿★;承担本行业系统在灾害过程中的损失评估工作ღ✿★、统计本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商务局ღ✿★:负责灾害地区应急生活物资保障供给ღ✿★,保障灾区市场物资充足ღ✿★,确保市场稳定有序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文化和旅游局ღ✿★:负责发布旅游景区风险预警信息发布ღ✿★,临灾游客紧急转移ღ✿★、安全避险引导等工作ღ✿★;实施景区被困人员ღ✿★、失踪人员的救援ღ✿★、搜救等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牵头指导ღ✿★、编制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ღ✿★。
州卫生健康委ღ✿★:负责统筹医疗系统抢险救援的组织实施和灾区疫情监测与预防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疫情等进行预防ღ✿★、预警和实施应急处置ღ✿★,严防疾病扩散ღ✿★、蔓延及伤病员心理健康干预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应急局(州防减救委办)ღ✿★:负责州防减救委办的日常事务管理及全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调等工作ღ✿★;承担启动预案有关程序的文稿起草ღ✿★、预案启动ღ✿★、终止等工作ღ✿★;具体负责协同州财政部门组织救灾资金的拨付ღ✿★、发放和管理ღ✿★,负责组织ღ✿★、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ღ✿★,参与重大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综合协调ღ✿★;组织核查灾情ღ✿★,分配ღ✿★、管理ღ✿★、调运救灾资金和物资ღ✿★,监督资金ღ✿★、物资的使用管理ღ✿★;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ღ✿★;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ღ✿★、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ღ✿★、应急期间和过渡期间生活救助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ღ✿★;协同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好救灾捐赠工作ღ✿★。
州国资委ღ✿★:负责灾区国有资产的有关管理和监督ღ✿★;承担国有资产在灾害过程中的损失评估工作ღ✿★、统计本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牵头指导行业编制国有资产行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ღ✿★,确保灾后经济健康发展ღ✿★,优化国有资产配置ღ✿★,促进灾后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ღ✿★。
州市场监管局ღ✿★:负责维护灾区生活必需品ღ✿★、生活服务业ღ✿★、交通ღ✿★、能源ღ✿★、商业零售等行业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ღ✿★;负责救灾药品ღ✿★、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ღ✿★,严防假冒伪劣药品ღ✿★、医疗器械流入受灾县市ღ✿★;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筹集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ღ✿★,加强对灾区基本药物的监管ღ✿★,及时消除食品ღ✿★、药品安全隐患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广电局ღ✿★:负责指导灾区应急广播ღ✿★、电视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应急抢修期间设备的恢复重建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
州能源局ღ✿★:负责指导ღ✿★、协调能源企业(含煤炭ღ✿★、电力ღ✿★、天然气ღ✿★、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等企业)维护灾区能源供应保障工作ღ✿★,做好因灾毁损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林草局ღ✿★: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及先期火情处置ღ✿★;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ღ✿★、检测ღ✿★、检疫和防治工作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ღ✿★、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粮食和储备局ღ✿★:负责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储备管理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运输ღ✿★、调运等保障工作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地震局ღ✿★: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监督工作ღ✿★,协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ღ✿★,及时发布地震灾害动态监测情况ღ✿★,组织现场地震监测和震情分析会商ღ✿★,与有关部门做好震情核查统计和灾损评估报告ღ✿★。破坏性地震发生后ღ✿★,及时发布震情信息ღ✿★,紧急召开震情会商会议ღ✿★,研判震情形势ღ✿★,提出震后趋势预测意见ღ✿★。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做好地震现场震情监视ღ✿★、灾区地震应急科普宣传ღ✿★、地震烈度评定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ღ✿★。
蒙自军分区ღ✿★、武警机动第二总队第八支队ღ✿★、武警红河支队ღ✿★:负责组织协调驻州部队ღ✿★、民兵ღ✿★、预备役队伍参加抢险救灾ღ✿★、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
州红十字会ღ✿★、州慈善总会ღ✿★:依法开展社会募捐ღ✿★,管理ღ✿★、接收ღ✿★、分配有关捐赠款物ღ✿★,按捐赠者意见调拨救灾资金ღ✿★、物资ღ✿★,协助灾区开展紧急人道救助ღ✿★;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抢险救灾和现场救护工作ღ✿★;动员社会人道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和支持灾区抗灾救灾工作ღ✿★。
州气象局ღ✿★:负责灾害的预报ღ✿★、预测和预警信息发布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趋势预测工作ღ✿★,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ღ✿★;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提醒及“1262”精细化预报等气象服务工作ღ✿★。
红河金融监管分局ღ✿★:负责指导行业救灾资金的快速拨付ღ✿★,协调ღ✿★、督促全州保险公司开展灾害有关涉保理赔工作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蒙自海关ღ✿★:负责境外救灾物资ღ✿★、境外捐赠救灾物资ღ✿★、救灾装备等出入境检验检疫ღ✿★,负责进出口关税的减免政策办理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ღ✿★;收集分析境外疫情ღ✿★,组织实施口岸处置措施ღ✿★,承担口岸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有关工作ღ✿★;协调应急救灾物资在出入关中减少审批事项ღ✿★,减少事中作业环节和手续ღ✿★,推进“查检合一”ღ✿★,优化通关流程ღ✿★,压缩通关时间等事务落实ღ✿★。
省水文水资源局红河分局ღ✿★:负责河道来水和土壤墒情的监测ღ✿★、预测ღ✿★、预报ღ✿★、预警发布ღ✿★,综合研判水情ღ✿★、雨情ღ✿★、汛情和水旱情况的信息趋势预测工作ღ✿★;承担本行业系统在灾害过程中的损失评估工作ღ✿★、统计本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红河供电局ღ✿★:负责灾区电力能源保障工作ღ✿★,承担组织开展灾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抢修恢复工作ღ✿★,及时恢复电力供应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开远工务段ღ✿★:负责抢修因灾被毁铁路ღ✿★、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ღ✿★,负责抗灾救灾人员ღ✿★、物资的铁路运输和组织ღ✿★;牵头编制行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ღ✿★、计划或方案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运输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州邮政管理局ღ✿★:负责行业防灾减灾救灾监督管理ღ✿★,监督执行和组织拟订实施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ღ✿★,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ღ✿★、预警和应急ღ✿★;负责行业灾害统计报告ღ✿★。
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消防救援局)ღ✿★:指挥和协调消防救援力量参与自然灾害抢险救灾ღ✿★、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ღ✿★、人员搜救等ღ✿★。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ღ✿★、中国联通红河州分公司ღ✿★、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ღ✿★、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ღ✿★: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ღ✿★,组织下属通信企业开展受灾县市公用通信网络保障工作ღ✿★,高效ღ✿★、合理组织机动应急通信保障资源ღ✿★,最大限度保障受灾县市公用网络通信畅通ღ✿★;加强基层应急通信装备ღ✿★、设施建设ღ✿★,根据灾害预警提前预置卫星通信装备ღ✿★、卫星电话ღ✿★、专业无线对讲机及其他通信装备ღ✿★,提升受灾县市应急通信抢通ღ✿★、保通ღ✿★、畅通能力ღ✿★;负责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抢险救灾ღ✿★、停工停产ღ✿★、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ღ✿★、复工复产等工作ღ✿★;负责统计报告行业领域受灾情况ღ✿★。
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普洱站ღ✿★:负责灾区灾情空中侦察ღ✿★、应急物资运送ღ✿★、紧急转移受灾人员等空运保障ღ✿★。
州防减救委设立专家委员会ღ✿★。对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ღ✿★、重大规划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ღ✿★,为自然灾害的灾情会商ღ✿★、灾害评估ღ✿★、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ღ✿★。
气象ღ✿★、自然资源规划ღ✿★、水文ღ✿★、水利ღ✿★、农业农村ღ✿★、林草ღ✿★、地震等部门及时向州防减救委办和履行救灾职责的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州防减救委办要求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ღ✿★。
州防减救委办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ღ✿★,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ღ✿★、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ღ✿★,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ღ✿★,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ღ✿★、影响基本生活ღ✿★、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ღ✿★,视情况启动预警响应ღ✿★,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ღ✿★:
(2)加强应急值守ღ✿★,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ღ✿★,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ღ✿★,适时调整有关防范措施ღ✿★。
(3)做好救灾物资准备ღ✿★,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ღ✿★,启动与公安ღ✿★、交通运输ღ✿★、铁路等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ღ✿★,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ღ✿★。
(5)根据工作需要ღ✿★,向州防减救委成员单位通报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ღ✿★,重要情况及时向省防减救委和州委ღ✿★、州政府报告ღ✿★。
县级以上应急部门按照党中央ღ✿★、国务院ღ✿★,省委ღ✿★、省政府ღ✿★,州委ღ✿★、州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ღ✿★,以及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规定ღ✿★,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ღ✿★、核查评估ღ✿★、会商核定和部门间的共享工作ღ✿★。
4.1.1 县级以上应急部门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ღ✿★,健全工作制度ღ✿★,规范工作流程ღ✿★,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ღ✿★、准确ღ✿★、全面ღ✿★,坚决杜绝迟报ღ✿★、瞒报ღ✿★、漏报ღ✿★、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ღ✿★。
4.1.2 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在接到灾害事件报告后ღ✿★,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部门报告尊龙凯时ღ✿★。县级人民政府有关涉灾部门应及时将本行业灾情通报同级应急部门ღ✿★。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后ღ✿★,州ღ✿★、县市两级应急部门应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应急部门报告ღ✿★,同时通过电话或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及时向应急管理部ღ✿★、省应急管理厅报告ღ✿★。
4.1.3 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汇总上报的灾情信息ღ✿★,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规定报送ღ✿★,初报要快ღ✿★、续报要勤ღ✿★、核报要准ღ✿★。特殊紧急情况下(如断电ღ✿★、断路ღ✿★、断网等)ღ✿★,可先通过其他可联络方式进行先期报告ღ✿★,后续及时通过系统补报ღ✿★。
4.1.4 地震ღ✿★、山洪ღ✿★、地质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ღ✿★,遇有死亡失踪人员有关信息认定困难时ღ✿★,受灾地应急局应按照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ღ✿★,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ღ✿★,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ღ✿★,避免信息迟报ღ✿★、漏报和瞒报ღ✿★。
4.1.5 受灾县市应急部门要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ღ✿★,主动与公安ღ✿★、自然资源规划ღ✿★、交通运输ღ✿★、水利ღ✿★、农业农村ღ✿★、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ღ✿★;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灾害事件ღ✿★,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和跨地区ღ✿★、跨部门会商ღ✿★。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ღ✿★,同时抄报上一级应急部门ღ✿★。
4.1.6 启动州级响应的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ღ✿★,县级以上应急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天天有喜50集预告片ღ✿★,逐级报告上级应急部门ღ✿★;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ღ✿★,州应急局立即向州人民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ღ✿★。灾情稳定后ღ✿★,州防减救委办及时牵头组织或指导受灾县市应急部门开展灾情核查ღ✿★,客观准确核定各类灾害损失ღ✿★,并及时组织上报ღ✿★。
4.1.7 对于干旱灾害ღ✿★,州ღ✿★、县市应急部门应在旱情产生初期ღ✿★、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ღ✿★;在旱情持续蔓延期间ღ✿★,每10日续报1次ღ✿★,直至灾情解除ღ✿★,并及时核报ღ✿★。
4.1.8 州ღ✿★、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ღ✿★,各级防减救委办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ღ✿★,全面客观评估ღ✿★、核定灾情数据ღ✿★。灾害损失等灾情信息要及时通报本级防减救委成员单位ღ✿★。
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ღ✿★、及时准确ღ✿★、公开透明”的原则ღ✿★。信息发布形式包括ღ✿★:授权发布ღ✿★、组织报道ღ✿★、接受记者采访ღ✿★、举行新闻发布会等ღ✿★。受灾县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通过应急广播ღ✿★、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ღ✿★、政务微博ღ✿★、政务微信等发布信息ღ✿★。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应主动配合应急部门做好预警ღ✿★、灾情等信息发布工作ღ✿★。
灾情稳定前ღ✿★,受灾县市防减救委或防减救委办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ღ✿★、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ღ✿★、成效ღ✿★、下一步安排等情况ღ✿★;灾情稳定后ღ✿★,应当及时评估ღ✿★、核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ღ✿★。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ღ✿★,州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响应分为一级ღ✿★、二级ღ✿★、三级ღ✿★、四级ღ✿★。
灾害发生后ღ✿★,州防减救委办分析评估并认定灾情达到启动响应条件ღ✿★,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ღ✿★,报州防减救委主任决定启动ღ✿★,并向州委报告ღ✿★。必要时ღ✿★,州委ღ✿★、州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ღ✿★。
在州防减救委主任统一组织ღ✿★、领导ღ✿★、协调州级层面灾害救助工作ღ✿★,指导支持灾区灾害救助工作ღ✿★。州防减救委及各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ღ✿★:
(1)会商研判灾情和救灾形势ღ✿★,研究部署灾害救助工作ღ✿★,对指导支持受灾县市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ღ✿★,有关情况及时向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ღ✿★。
(2)派出工作组ღ✿★。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县市指导灾害救助工作ღ✿★,核查灾情ღ✿★,慰问受灾群众ღ✿★。根据州委ღ✿★、州政府领导同志和救灾工作需要ღ✿★,州防减救委办派出先期工作组赴受灾县市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ღ✿★。
(3)汇总统计灾情ღ✿★。州防减救委办收集汇总灾情ღ✿★、受灾县市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ღ✿★,编发工作信息报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厅ღ✿★,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信息共享ღ✿★,每日向州防减救委办报告有关情况ღ✿★。州防减救委办按规定统一发布灾情ღ✿★,及时发布受灾县市需求ღ✿★。必要时ღ✿★,州防减救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实时灾情ღ✿★、灾情发展趋势以及受灾县市需求进行评估ღ✿★。
(4)下拨救灾款物ღ✿★。州财政局会同州应急局按照州委ღ✿★、州政府工作要求ღ✿★,迅速启动州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ღ✿★,及时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ღ✿★,支持受灾县市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并向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请示ღ✿★;灾情稳定后ღ✿★,根据受灾县市申请和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ღ✿★。州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争取灾后恢复重建中央ღ✿★、省级预算内投资ღ✿★,按照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恢复重建投资方向下达州级预算内投资ღ✿★。州应急局会同州粮食和储备局向受灾县市紧急调拨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ღ✿★,并向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物资支持请示ღ✿★,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灾款物的发放ღ✿★;交通运输ღ✿★、铁路ღ✿★、民航等单位协同开展救灾物资ღ✿★、人员运输与重要通道快速修复保障工作尊龙凯时ღ✿★,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ღ✿★,保障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ღ✿★。
(5)投入救灾力量ღ✿★。州防减救委办协调省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ღ✿★、州级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ღ✿★,帮助受灾县市转移受灾群众ღ✿★、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ღ✿★。州防减救委办协调企业ღ✿★、州国资委督促州属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ღ✿★、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ღ✿★,全力支援救灾工作ღ✿★。州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指导有关单位ღ✿★,协调组织志愿服务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ღ✿★。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州人民政府和受灾县市人民政府请求ღ✿★,组织协调解放军ღ✿★、武警部队ღ✿★、民兵参与救灾ღ✿★,协助受灾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
(6)安置受灾群众ღ✿★。州应急局会同州级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县市统筹安置受灾群众ღ✿★,加强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ღ✿★。州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受灾县市协助开展医疗救治ღ✿★、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ღ✿★。
(7)恢复受灾县市秩序ღ✿★。州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保通保畅ღ✿★、维护灾区治安秩序ღ✿★、遇难者身份鉴定ღ✿★,协助做好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ღ✿★。州发展改革委ღ✿★、州商务局ღ✿★、州农业农村局ღ✿★、州市场监管局ღ✿★、州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ღ✿★,防止价格大幅波动ღ✿★。州应急局ღ✿★、州粮食和储备局ღ✿★、州发展改革委ღ✿★、州工业和信息化局ღ✿★、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装备ღ✿★、医疗卫生防护物资和消杀用品ღ✿★、医药等生产供应ღ✿★。红河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县市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ღ✿★。州民政局和州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指导因灾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及遇难人员家属心理抚慰等工作ღ✿★。
(8)抢修基础设施ღ✿★。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区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排查抢修恢复和震损房屋建筑应急评估等工作ღ✿★。州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水电工程修复天天有喜50集预告片ღ✿★、蓄滞洪区运用及补偿ღ✿★、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应急供水工作ღ✿★。州能源局指导行业范围内的水电工程修复及电力应急保障等工作ღ✿★。
(9)提供技术支撑ღ✿★。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提供灾区地理信息数据ღ✿★,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ღ✿★,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ღ✿★,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ღ✿★;州生态环境局及时监测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ღ✿★、污染ღ✿★、变化等情况ღ✿★,开展灾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ღ✿★;
(10)启动救灾捐赠ღ✿★。州应急局会同州民政局ღ✿★、州红十字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ღ✿★,组织开展全州性救灾捐赠活动ღ✿★;州外办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ღ✿★;州民政局指导慈善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ღ✿★;州红十字会ღ✿★、州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有关救灾工作ღ✿★,开展救灾募捐等活动ღ✿★。
(11)宣传引导ღ✿★。州委宣传部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ღ✿★,建立新闻发布与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ღ✿★,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ღ✿★,协调指导各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ღ✿★;州委网信办ღ✿★、州广电局等按职责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ღ✿★。
(12)损失评估ღ✿★。灾情稳定后ღ✿★,根据州委ღ✿★、州政府统一部署ღ✿★,州防减救委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ღ✿★、受灾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与核定工作ღ✿★。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ღ✿★。
(14)州防减救委办及时汇总各部门开展灾害救助等工作情况并按程序向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ღ✿★。
灾害发生后ღ✿★,州防减救委办经分析评估并认定灾情达到启动响应条件ღ✿★,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ღ✿★,报州防减救委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二级响应ღ✿★,并向州防减救委主任报告ღ✿★。
州防减救委常务副主任组织协调州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指导支持灾区灾害救助工作ღ✿★。向州防减救委及各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ღ✿★:
(1)会商研判灾情和救灾形势ღ✿★,研究落实灾害支持政策和措施ღ✿★,重要情况及时向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ღ✿★。
(3)州防减救委办收集汇总灾情ღ✿★、受灾县市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ღ✿★,编发工作信息报州委ღ✿★、州政府和应急厅ღ✿★;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信息共享ღ✿★,每日向州防减救委办报告有关情况ღ✿★。州防减救委办按规定统一发布灾情ღ✿★,及时发布受灾县市需求ღ✿★。必要时ღ✿★,州防减救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实时灾情ღ✿★、灾情发展趋势以及受灾县市需求进行评估ღ✿★。
(4)州财政局会同州应急局按照州委ღ✿★、州政府工作要求ღ✿★,迅速启动州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ღ✿★,及时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ღ✿★,支持受灾县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并向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上报省级资金补助请示ღ✿★;灾情稳定后ღ✿★,根据受灾县市申请和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ღ✿★。州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争取灾后恢复重建中央ღ✿★、省级预算内投资ღ✿★,按照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恢复重建投资方向下达州级预算内投资ღ✿★。州应急局会同州粮食和储备局向受灾县市紧急调拨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ღ✿★,并向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物资支持请示ღ✿★,指导受灾县市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ღ✿★;交通运输ღ✿★、铁路ღ✿★、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开展救灾物资ღ✿★、人员运输与重要通道快速修复等工作ღ✿★,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ღ✿★,保障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ღ✿★。
(5)州防减救委会办公室协调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ღ✿★、州级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ღ✿★,帮助受灾县市转移受灾群众ღ✿★、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ღ✿★。州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指导有关单位ღ✿★,协调组织志愿服务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ღ✿★。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州人民政府和受灾县市人民政府请求ღ✿★,组织协调解放军ღ✿★、武警部队ღ✿★、民兵参与救灾ღ✿★,协助受灾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
(6)州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受灾县市开展医疗救治ღ✿★、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ღ✿★,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ღ✿★,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ღ✿★。州防减救委办协调中央ღ✿★、省ღ✿★、州级企业ღ✿★,州国资委督促州属企业积极参与抢险救援ღ✿★、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等工作ღ✿★。红河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县市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ღ✿★。
(7)州应急局会同州民政局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ღ✿★,组织开展全州性救灾捐赠活动ღ✿★;州委社会工作部指导社会组织ღ✿★、社会工作者ღ✿★、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ღ✿★。州红十字会ღ✿★、州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有关救灾工作ღ✿★,开展救灾募捐等活动ღ✿★。
(8)州委宣传部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ღ✿★,指导有关部门和受灾地方政府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ღ✿★,协调指导各级媒体做好新闻宣传ღ✿★。州委网信办ღ✿★、州广电局等按职责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ღ✿★。
(9)灾情稳定后ღ✿★,州防减救委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ღ✿★、受灾县市政府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ღ✿★、核定工作ღ✿★,评估结果报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厅ღ✿★,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害损失情况ღ✿★。
灾害发生后ღ✿★,州防减救委办分析评估并确定灾情达到启动响应条件ღ✿★,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ღ✿★,报州防减救委副主任ღ✿★、办公室主任(州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ღ✿★,并向州防减救委常务副主任报告ღ✿★。
州防减救委副主任ღ✿★、办公室主任(州应急局局长)组织协调州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指导支持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州防减救委及各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ღ✿★:
(1)州防减救委办组织成员单位及涉灾县市召开会商会ღ✿★,听取情况汇报ღ✿★,了解灾区各级政府的灾害救助能力和需求ღ✿★,研究落实救灾支持政策和措施ღ✿★。有关情况及时报州防减救委主任ღ✿★、副主任ღ✿★,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ღ✿★。
(2)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联合工作组赶赴受灾县市慰问受灾群众ღ✿★,核查灾情ღ✿★,指导受灾县市开展灾害救助工作ღ✿★。
(3)州防减救委办收集汇总灾情ღ✿★、受灾县市需求和救灾工作动态ღ✿★,编发工作信息报州委ღ✿★、州政府和省应急厅ღ✿★。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工作动态ღ✿★。
(4)州财政局会同州应急局按照州委ღ✿★、州政府工作要求ღ✿★,迅速启动州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ღ✿★,及时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ღ✿★,支持受灾县市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并向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请示ღ✿★;灾情稳定后ღ✿★,根据受灾县市申请和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ღ✿★。州发展改革委按有关政策规定争取灾后恢复重建中央ღ✿★、省级预算内投资ღ✿★,按照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恢复重建投资方向下达州级预算内投资ღ✿★。州应急局会同州粮食和储备局向受灾县市调拨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ღ✿★,并视情况向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物资支持请示ღ✿★,指导受灾县市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ღ✿★;交通运输ღ✿★、铁路ღ✿★、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开展救灾物资ღ✿★、人员运输与重要通道快速修复等工作ღ✿★,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ღ✿★,保障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ღ✿★。
(5)州防减救委办协调州消防救援队支队ღ✿★、州级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ღ✿★,帮助受灾县市转移受灾群众ღ✿★、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ღ✿★。州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ღ✿★,协调组织志愿服务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ღ✿★。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州人民政府和受灾县市人民政府请求ღ✿★,组织协调解放军ღ✿★、武警部队ღ✿★、民兵参与救灾ღ✿★,协助受灾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
(6)州卫生健康委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ღ✿★、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ღ✿★。红河金融监管分局指导做好受灾县市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服务ღ✿★。
(7)州红十字会ღ✿★、州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有关救灾工作ღ✿★。受灾县市根据需要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ღ✿★。
灾害发生后ღ✿★,州防减救委办分析评估并确定灾情达到启动响应条件ღ✿★,由州防减救委办分管副主任决定启动ღ✿★,并向州防减救委副主任ღ✿★、办公室主任(州应急局局长)报告ღ✿★。
州防减救委办组织协调州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ღ✿★,指导支持受灾县市灾害救助工作ღ✿★。州防减救委各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ღ✿★:
(1)州防减救委办组织成员单位及受灾县市召开会商会ღ✿★,了解灾区各级政府的灾害救助能力和需求ღ✿★,研究落实救灾支持政策和措施ღ✿★。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州防减救委办主任ღ✿★、常务副主任ღ✿★,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ღ✿★。
(2)州防减救委办派出州级救灾现场工作队赴灾区ღ✿★,核查灾情ღ✿★,掌握灾区政府救助能力和灾区需要ღ✿★,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ღ✿★,必要时可由有关部门组派联合工作组ღ✿★。
(4)州财政局与州应急局按照州委ღ✿★、州政府工作要求ღ✿★,迅速启动州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ღ✿★,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补助资金ღ✿★,支持受灾县市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视情况向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请示ღ✿★,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县市申请和灾情的核定情况进行清算ღ✿★;州应急局会同州粮食和储备局向受灾县市调拨州级生活类救灾物资ღ✿★,并视情况向省应急厅上报申请省级物资支持请示ღ✿★,指导受灾县市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ღ✿★;交通运输ღ✿★、铁路ღ✿★、民航等单位协同开展救灾物资ღ✿★、人员运输与重要通道快速修复等工作ღ✿★,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ღ✿★,保障各类救灾物资运输畅通和人员及时转运ღ✿★。
(5)根据需要ღ✿★,州防减救委办协调州消防救援队伍ღ✿★、专业救援队伍投入救灾工作ღ✿★,积极帮助受灾县市转移受灾群众ღ✿★、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ღ✿★。军队有关单位根据州人民政府和受灾县市人民政府请求ღ✿★,组织协调解放军ღ✿★、武警部队ღ✿★、民兵参与救灾ღ✿★,协助受灾县市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工作ღ✿★。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ღ✿★、敏感时间ღ✿★、特殊时段或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民族地区ღ✿★、边疆地区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特殊地区的ღ✿★,或灾害对受灾县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ღ✿★,相应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条件可酌情降低ღ✿★。
5.6.1 对已启动防汛抗旱防台风ღ✿★、地震ღ✿★、地质灾害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ღ✿★,州防减救委办要强化灾情态势会商ღ✿★,必要时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ღ✿★。
5.6.2 各县市启动三级以上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ღ✿★,应及时向州应急局报告ღ✿★。红河州启动三级以上州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ღ✿★,州防减救委办应及时向省防灾救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ღ✿★。
5.6.3 启动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ღ✿★,州防减救委办ღ✿★、州应急局向有关县市通报ღ✿★,所涉及县市要立即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ღ✿★,并加强会商研判ღ✿★,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作出调整ღ✿★。
6.1.1 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ღ✿★,受灾县市防减救委办及时组织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ღ✿★、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ღ✿★、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等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ღ✿★。
6.1.2 对启动州级救灾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ღ✿★,州防减救委办指导受灾地县市应急局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ღ✿★,明确需救助人员规模ღ✿★,及时建立需救助人员台账ღ✿★,并统计生活救助物资等需求ღ✿★,做好救助准备ღ✿★。
6.1.3 根据受灾县市财政ღ✿★、应急部门的资金申请以及需救助人员规模ღ✿★,州财政局会同州应急局向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申请过渡期生活救助省级资金ღ✿★,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下达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ღ✿★。
6.1.4 州应急部门指导受灾县市级人民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ღ✿★、资金发放等工作ღ✿★,督促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保障ღ✿★。受灾县市县级应急部门要做好过渡期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ღ✿★。
6.1.5 受灾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ღ✿★,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ღ✿★、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ღ✿★、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等方式ღ✿★,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安置ღ✿★,加强对过渡期安置点的管理ღ✿★,确保安全有序ღ✿★。
6.1.6 州防减救委办ღ✿★、州应急局ღ✿★、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受灾县市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ღ✿★,视情况通报受灾县市救助工作情况ღ✿★。
6.2.1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受灾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尊龙凯时ღ✿★,视受灾群众参加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保险理赔情况ღ✿★,结合受灾群众经济状况和家庭生活状况ღ✿★,提供资金支持ღ✿★,参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云应急〔2022〕56号)ღ✿★,制定完善各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有关标准规范ღ✿★,确保补助资金规范有序发放ღ✿★。各级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要简化手续ღ✿★,特事特办ღ✿★,并积极提供物资ღ✿★、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ღ✿★。
6.2.2 建房补助资金通过政府救助ღ✿★、社会互助ღ✿★、以工代赈ღ✿★、贷款优惠ღ✿★、政策扶持ღ✿★、自行筹措等多种途径解决ღ✿★。积极发挥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ღ✿★、农房保险ღ✿★、灾害民生保险等经济补偿作用ღ✿★,完善市场化筹集重建资金机制ღ✿★,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ღ✿★。
6.2.3 恢复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尊重群众意愿(房屋设计要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ღ✿★,加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转化运用ღ✿★,因地制宜确定方案ღ✿★,科学安排项目选址ღ✿★,合理布局ღ✿★。避开地震断裂带ღ✿★、洪涝灾害高风险区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ღ✿★,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ღ✿★。无法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时ღ✿★,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ღ✿★,提高抗灾设防能力ღ✿★,确保安全ღ✿★。
6.2.4 对启动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灾害ღ✿★,州应急局根据受灾地县市应急局倒损住房核定情况ღ✿★,视情况组织评估组ღ✿★,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ღ✿★,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ღ✿★,明确需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规模ღ✿★。
6.2.5 根据受灾地县市财政局ღ✿★、应急局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申请及需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规模ღ✿★,州财政局ღ✿★、州应急局按照云南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ღ✿★,提出资金补助建议ღ✿★。州财政局根据州级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ღ✿★、资金安排建议ღ✿★,结合州级财力等因素与州应急局核定补助额度ღ✿★,并下达救灾资金预算ღ✿★。
6.2.6 对启动州级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结束后ღ✿★,受灾地县市应急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ღ✿★、抽样调查等方式ღ✿★,对本县市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开展绩效评价ღ✿★,并将评价结果报州应急局ღ✿★。由州级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ღ✿★,采取实地调查ღ✿★、抽样调查等方式ღ✿★,对全州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绩效评价ღ✿★。
6.2.7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倒损房屋建筑ღ✿★、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ღ✿★,强化质量安全管理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灾后重建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ღ✿★,根据评估结论指导受灾地县市做好必要的综合治理ღ✿★;做好国土空间规划ღ✿★、计划安排和土地整治ღ✿★,同时做好建房选址ღ✿★,加快用地ღ✿★、规划审批ღ✿★,简化审批手续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ღ✿★,做好重建规划ღ✿★、选址ღ✿★,制定优惠政策ღ✿★,支持做好住房重建等工作ღ✿★。
6.3.1 受灾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后当年冬季ღ✿★、次年春季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ღ✿★。州财政局ღ✿★、州应急局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ღ✿★、财政部ღ✿★、应急管理部和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ღ✿★、省财政厅ღ✿★、省应急厅ღ✿★,州委ღ✿★、州政府有关部署抓好落实ღ✿★。
6.3.2 州防灾救委办ღ✿★、州应急局每年9月上旬结合当年受灾情况开展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情况调查ღ✿★,并会同县市应急局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ღ✿★,核实情况ღ✿★,明确全州需救助人员规模ღ✿★。
6.3.3 受灾地县市应急局应当在每年10月中旬统计ღ✿★、评估本县市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当年冬季ღ✿★、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ღ✿★,核实救助对象ღ✿★,编制工作台账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ღ✿★,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ღ✿★,并报州应急局备案ღ✿★。
6.3.4 结合调查评估情况ღ✿★,州财政局ღ✿★、州应急局向省财政厅尊龙凯时ღ✿★、省应急厅上报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请示ღ✿★;联合下拨救助资金ღ✿★,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吃饭ღ✿★、穿衣ღ✿★、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ღ✿★。
6.3.5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款物的发放要公开ღ✿★、公平ღ✿★、公正ღ✿★,及时向社会公示使用情况ღ✿★,接受社会监督ღ✿★,确保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款物及时ღ✿★、足额发放到位ღ✿★。
6.3.6 州应急局ღ✿★、州财政局对冬春生活救助绩效进行评估ღ✿★,并将评估结果上报省应急厅ღ✿★、省财政厅ღ✿★。
7.1.1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当将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ღ✿★,建立健全与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ღ✿★,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ღ✿★、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ღ✿★。
7.1.2 州应急局综合考虑上年度救灾资金支出和本年度灾害趋势预测等因素ღ✿★,提出州本级救灾资金预算计划ღ✿★。州财政局综合考虑上级专项灾害补助ღ✿★、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ღ✿★,合理安排州级救灾预算资金ღ✿★,支持受灾县市党委和政府履行自然灾害救助主体责任ღ✿★,用于组织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ღ✿★。
7.1.3 州财政局ღ✿★、州应急局建立健全中央ღ✿★、省级ღ✿★、州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ღ✿★,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ღ✿★,按照及时快速ღ✿★、充分保障的原则预拨救灾资金尊龙凯时ღ✿★,满足受灾县市灾害救助工作资金急需ღ✿★,灾情稳定后及时对预拨资金进行清算ღ✿★。州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争取灾后恢复重建中央预算内投资ღ✿★,按照州人民政府确定的恢复重建投资方向下达州级预算内投资ღ✿★。
7.1.4 州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ღ✿★、物价变动ღ✿★、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救助政策和有关补助标准ღ✿★。
7.1.5 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直有关部门ღ✿★,根据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ღ✿★、受灾县市灾损情况和恢复生产生活需要ღ✿★,牵头制定或指导受灾县市制定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或灾后恢复生产生活实施方案ღ✿★。对符合中央预算内支持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ღ✿★,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支持ღ✿★,帮助受灾县市做好恢复重建工作ღ✿★。
7.1.6 各级应急ღ✿★、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适时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ღ✿★,多方筹集社会资金帮助受灾县市开展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ღ✿★。
7.2.1 充分利用现有的储备仓储资源ღ✿★,合理规划ღ✿★、建设符合红河州实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ღ✿★。州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ღ✿★、易发地区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ღ✿★、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ღ✿★,按照“布局合理ღ✿★、规模适度”的原则ღ✿★,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ღ✿★。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ღ✿★、抢险救灾等方面的需要ღ✿★。逐步推进多灾ღ✿★、边远ღ✿★、道路通达条件差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前置建设工作ღ✿★,实现就地ღ✿★、就近ღ✿★、快速调运救灾物资ღ✿★,保障救助需要ღ✿★。
7.2.2 制定救灾物资保障规划ღ✿★,科学合理储备品种和规模ღ✿★。州ღ✿★、县市ღ✿★、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中央应急物资品种要求ღ✿★,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ღ✿★,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ღ✿★,并留有安全冗余ღ✿★。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ღ✿★。按照“实物储备ღ✿★、产能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原则ღ✿★,提升企业产能保障能力ღ✿★,优化救灾物资产能布局ღ✿★。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参考名录ღ✿★,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ღ✿★、紧急采购和供应机制ღ✿★,提升救灾物资保障的社会协同能力ღ✿★。
7.2.3 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现有储备物资ღ✿★,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机制ღ✿★,采取租用或紧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ღ✿★,优化仓储运输衔接ღ✿★,切实保障物资投送高效运转ღ✿★。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ღ✿★,提高救灾物资装卸ღ✿★、流转效率ღ✿★。完善物资出入库手续ღ✿★。州级救灾物资由州应急局会同州粮食和储备局统一调运和使用ღ✿★,必要时统筹安排调运全州县市级救灾储备物资ღ✿★。各县市要将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ღ✿★,应急ღ✿★、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按预算安排及时做好物资采购和收储工作ღ✿★,并随时掌握当地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数量和分布情况ღ✿★,切实保障灾害救援和救助需求ღ✿★。
7.2.4 制定完善红河州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质量技术标准ღ✿★、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标准ღ✿★,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ღ✿★,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ღ✿★。建立健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ღ✿★、综合调度ღ✿★、重要物资政府监管ღ✿★、紧急生产ღ✿★、租用征用的机制ღ✿★。
7.2.5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快速运输制度ღ✿★。州交通运输局ღ✿★、铁路等单位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ღ✿★,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速度运达灾区ღ✿★。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ღ✿★,凭有关证明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用ღ✿★。
7.2.6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调运军地联动机制ღ✿★。州级启动一级ღ✿★、二级应急响应的灾害ღ✿★,需运送大批量救灾物资时ღ✿★,协调部队官兵参与搬运ღ✿★、部队车辆参与运输ღ✿★、警车开道等方式ღ✿★,保障救灾物资最快运抵灾区ღ✿★。
7.3.1 灾害处置期间ღ✿★,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根据职责可对受灾县市全境或部分地区实行交通管制ღ✿★;重灾地区或危险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后尊龙凯时ღ✿★,转移出来的受灾群众不得返回原居住地ღ✿★,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危险区域ღ✿★;灾情缓解或危险解除后ღ✿★,由受灾县市公安ღ✿★、交通运输部门宣布解除交通管制ღ✿★。受灾县市公安ღ✿★、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将受灾县市的道路交通情况和实行交通管制后的有关情况向受灾县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ღ✿★。
7.3.2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ღ✿★,组织通信企业开展受灾县市公用通信网络保障工作ღ✿★,高效ღ✿★、合理组织机动应急通信保障资源ღ✿★,最大限度保障受灾县市公用网络通信畅通ღ✿★。通信企业应加强基层应急通信装备ღ✿★、设施建设ღ✿★,根据灾害预警提前预置卫星通信装备ღ✿★、卫星电话ღ✿★、专业无线对讲机及其他通信装备ღ✿★,提升受灾县市应急通信抢通ღ✿★、保通ღ✿★、畅通能力ღ✿★。
7.3.3 依托国家环境与灾害卫星空间技术监测预报系统ღ✿★,采用卫星电话ღ✿★、无线对讲机及其他自建的集群通信装备ღ✿★,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快速的灾情信息数据ღ✿★,提高全州灾害监测ღ✿★、预报和评估能力ღ✿★。
7.3.4 依托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天天有喜50集预告片ღ✿★,加强灾情报送管理ღ✿★,切实推进灾情信息规范化ღ✿★、制度化建设ღ✿★,确保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ღ✿★。
7.3.5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ღ✿★、设备ღ✿★,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ღ✿★,健全灾情共享机制ღ✿★,实现灾害信息数据共享ღ✿★。
7.4.1 州防减救委有关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参与协调ღ✿★,多渠道为基层配备必需的应急救灾设备和装备ღ✿★。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配置完善灾害救助应急指挥调度ღ✿★、会商研判ღ✿★、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和系统ღ✿★,为防灾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ღ✿★、村组配备必要装备ღ✿★,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ღ✿★。
7.4.2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当地自然灾害情况和居民人口数量及分布等情况ღ✿★,利用现有公园ღ✿★、广场ღ✿★、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天天有喜50集预告片ღ✿★,统筹规划建设或设立应急避难场所ღ✿★,并设置明显标志ღ✿★。
7.4.3 灾情发生后ღ✿★,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视情及时启用开放各类应急避难场所ღ✿★,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ღ✿★,避开山洪ღ✿★、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他危险区域ღ✿★,避免次生灾害ღ✿★。同时ღ✿★,要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ღ✿★、卫生医疗ღ✿★、防疫消杀ღ✿★、食品安全ღ✿★、治安等保障ღ✿★,确保安置点安全有序ღ✿★。
7.5.1 加强全州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ღ✿★、灾害现场工作队和抗灾救灾专业队伍建设ღ✿★,提高全州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ღ✿★。
7.5.2 组织应急ღ✿★、自然资源规划ღ✿★、住房城乡建设ღ✿★、生态环境ღ✿★、交通运输ღ✿★、水利ღ✿★、农业农村ღ✿★、商务ღ✿★、卫生健康ღ✿★、林草ღ✿★、地震ღ✿★、消防救援ღ✿★、气象ღ✿★、水文ღ✿★、电力ღ✿★、红十字会等方面专家ღ✿★,重点开展灾情会商ღ✿★、赴受灾县市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ღ✿★。
7.5.3 全面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ღ✿★。州ღ✿★、县市ღ✿★、乡镇(街道)ღ✿★、村(居)民委员会四级须设置1—2名灾害信息员ღ✿★。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各1—2名ღ✿★。
7.5.4 支持ღ✿★、培育发展有关社会组织ღ✿★、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ღ✿★,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ღ✿★。
7.6.2 建立和完善州内非灾区支援灾区ღ✿★、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ღ✿★。健全与其他州市的对口支援机制ღ✿★,加强与其他州市的沟通协调ღ✿★,积极争取多方支持ღ✿★。
7.6.3 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ღ✿★,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通过平台开展有关活动ღ✿★,持续优化平台功能ღ✿★,不断提升平台能力ღ✿★。
7.6.4 科学组织ღ✿★、有效引导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ღ✿★、村(居)民委员会ღ✿★、企事业单位ღ✿★、社会组织ღ✿★、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ღ✿★。
7.7.1 组织应急ღ✿★、自然资源规划ღ✿★、生态环境ღ✿★、交通运输ღ✿★、农业农村ღ✿★、林草ღ✿★、水利ღ✿★、卫生健康ღ✿★、地震ღ✿★、气象ღ✿★、水文等方面专家及州内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ღ✿★,绘制和完善全州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ღ✿★,制定有关技术和管理标准ღ✿★。
7.7.2 支持和鼓励州内科研院所ღ✿★、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有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装备开发ღ✿★、推广应用ღ✿★,建立合作机制ღ✿★,鼓励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ღ✿★。
7.7.3 用好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ღ✿★,综合运用各类手段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一线 宣传ღ✿★、培训和演练
7.8.1 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联动机制ღ✿★,广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ღ✿★,宣传自然灾害预防ღ✿★、避险ღ✿★、自救ღ✿★、互救等知识ღ✿★,提高公民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ღ✿★。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ღ✿★、干旱等水旱灾害ღ✿★,台风ღ✿★、风雹ღ✿★、低温冷冻ღ✿★、高温ღ✿★、雪灾等气象灾害ღ✿★,地震灾害ღ✿★,崩塌尊龙凯时ღ✿★、滑坡ღ✿★、泥石流等地质灾害ღ✿★,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ღ✿★。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ღ✿★;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单位和人员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红河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处理ღ✿★。
8.3.1 本预案由州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ღ✿★,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ღ✿★。本预案实施后ღ✿★,州防减救委办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ღ✿★,并根据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ღ✿★。交通安全尊凯实业ღ✿★。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新材料尊凯实业ღ✿★。尊凯ღ✿★,光伏ღ✿★,燃气管路ღ✿★,